【文章来源:芜湖教育信息网】 【发布人:招生就业办】 【发布时间: 2017-04-18】 【点击量: 】
[芜教职成]关于开展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
芜教职成〔2017〕19号
关于开展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实习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7〕17号)要求,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经研究,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市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 2.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是否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4.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时间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7.是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8.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9.是否严格履行《规定》中的安全职责; 10.是否按要求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 二、检查范围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学生实习单位。 三、检查方式 1.各县、各校自查。各县、各校和实习单位开展自查。各县有关检查情况、各校自查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于2017年4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职成科(电话:3863886,邮箱:wuhuzck@163.com),同时报送2016年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实习协议复印件。 2.联合抽查。在各县、各校自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学校及实习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教育厅、教育部等五部门也将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学校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县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职学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不走过场。各校要对本校学生实习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准备相关实证材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各校通过检查和整改要对违规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研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加强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2017〕1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阜阳保监分局,各高职院校,各省属中专学校,有关保险公司: 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5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中国保监会等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保我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我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省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是否按要求履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等职责; 2.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定》相应管理制度或具体落实办法。 3.是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4.是否按要求备案各职业学校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 (二)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 1.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 2.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是否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4.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时间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7.是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8.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9.是否严格履行《规定》中的安全职责。 二、检查范围 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学生实习单位。 三、检查方式 1.各地自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各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查。 各市、直管县有关检查与自查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教育厅联系人:饶庆眉,电话:0551-62831846,邮箱:zcc@ahedu.gov.cn;省人社厅联系人:徐文军,电话:0551-62645836,邮箱:254091327@qq.com);省属中专学校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高职院校专项治理情况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朱永国,电话0551-62831868,邮箱:ahgzjy@ahedu.gov.cn)。 2.联合抽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安监局、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抽查。教育部等五部门也将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财政、人社、安监、保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作为当前推进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方案,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2.全面检查。要对所辖区域内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含省属中专和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不走过场。 3.严肃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注重长效。通过检查和整改,各地要积极推广优秀管理经验和案例,对违规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研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加强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2017年4月14日 |